本采购项目名称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医疗体检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TZCG-2020-06-42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兴市分公司医疗体检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医疗体检服务工作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单项最高限价(含税)(元) |
男职工、女职工(未婚) |
400人 |
750元/人 |
300000.00 |
女职工(已婚) |
203人 |
950元/人 |
192850.00 |
总价最高限价(含税) |
492850.00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项目地点:泰兴市。
项目预算:49.285万元(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9.285 万元(含税),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具有在泰州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须具有:医学检验科(资格要求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文件),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4日08时30分至2020年06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www.ccswy.com)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gongjian1.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龚经理,电话:1731599030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泰兴邮政体检-标书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6日14时30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鑫龙飞世纪大酒店门口电信营业厅旁)。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9号
电 话:13952655336
磋商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
联 系 人:龚经理
电 话:173159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