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NO.TZPOST-HW-20007
磋商内容
为满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及各储蓄营业网点日常办公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网络设备和日常更新维护采购的需要,对台州市分公司办公设备进行协议+订单采购。
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40万元;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合同期 |
入围单位(家) |
预估采购额 (万元/年) |
合同包一 |
台州市分公司办公设备(集团公司集采的设备除外) |
1年 |
1-2 |
40 |
注:(1)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
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3)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设备生产制造、检验、运输和运输保险费、卸货费、安装调试费、试运行费、验收费、集成服务、技术服务与培训费、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4)合同包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5)各项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类似设备的业绩。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 2020年5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渠道: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答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开户行联行号;
d.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4: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5月27日14:20-14:3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进行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1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七、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HW-20007-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576-88833380
电子邮件:mailto:171863894@qq.com3851544024@qq.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