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5-18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ZWKSQ202005049 ,采购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人按400元人民币采购单张面值金额不小于400元人民币的生日蛋糕卡,预算约33.36万元

  1.2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约834张(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送达采购人地点

  交货地点:宿迁市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每张卡最低限价(含税)人民币肆佰元整 (¥:400.00元),供应商磋商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或糕点或烘焙等相关的经营内容,与本项目磋商内容相符,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区(包含宿豫区城区、宿城区城区)范围内有营业场所并保证所提供的蛋糕券可以在宿迁市(包含宿豫区、宿城区)范围内所有该品牌门店使用,以营业场所内照片3张、门头照3张和周围环境照片3张以及门店使用权限承诺书原件为准。

  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5 月 1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

  4.2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网盘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QAIglscCI_SEB72MRm0zg,提取码:n6ur)下载《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jiaozisu.jswy@chinaccs.cn )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焦子苏,电话:0527-81186999  15052706352)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磋商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3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宿迁蛋糕券采购+磋商文件费)”。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 9 时 3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09号财富广场A座电信局三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

  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主任               

  电    话:       0527-88018645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珠江 路1009号财富广场A座电信局三楼

  联 系 人:    焦子苏                           

  电    话:  0527-81186999   15052706352        

  电子邮件:   jiaozisu.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