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培训服务机构入围采购评审结果公告

2020-05-12来源:中国邮政网

  (项目编号: AHZJ-202010100261)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培训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于2020年4月3日在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2020年4月23日

  采购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全省培训服务机构入围采购

  第一标包综合类培训中标候选人名称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博众伟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厦门大学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交通大学

  第四中标候选人:北京翼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中标候选人:北京逐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七中标候选人:北京银士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新影响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九中标候选人:前锦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第十中标候选人:深圳卓越伙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一中标候选人:上海辰旨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大科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第十三中标候选人:金智东博(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磐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五中标候选人:合肥源动力经营者人才有限公司

  第十六中标候选人:北京合力创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七中标候选人:青岛金启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八中标候选人:北京太初有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九中标候选人:上海基业昶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十中标候选人:江苏智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二中标候选人: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和君商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四中标候选人:广东三人行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五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创银嘉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十六中标候选人:安徽省环安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十七中标候选人:上海时代光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中标候选人:深圳博得世纪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九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海博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十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标包中标候选人名称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翼企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厦门大学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逐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四中标候选人: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中标候选人:上海起航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卓越成长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七中标候选人:北京智融世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八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新影响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九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磐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中标候选人:上海辰旨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第十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富辰燎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二中标候选人:北京泽世印象教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三中标候选人:青岛金启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十四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创银嘉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五中标候选人:北京金信恒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张继永、袁倪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转635   187562871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