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文成县分公司金融网点款箱押运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文成区域内3处金融网点现金款箱(包)的早送晚接押运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含税)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 (含税,万元) |
1 |
12个月3处金融网点现金款箱(包)的早送晚接押运服务 |
1.文成区域内3处金融网点(南田镇营业所、玉壶镇营业所、大峃镇城南营业所)现金款箱(包)的早送晚接押运服务。 2.所押运款箱寄库保管服务。 3.押运人员资格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核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领取《浙江省保安从业人员资格证》和《浙江省保安人员上岗证》的中国公民。车辆驾驶等特殊工作应持有相应的上岗证。 4.车辆配置。运钞车辆必须是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报警设施齐全,车况良好的专用运钞车, 所使用的运钞车质量、配置等必须达到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专用运钞车防范技术条件》(GA164-2018)的规定要求。 5.人员配置。早晚尾箱运钞需配备1名驾驶员、2名按标准护卫配置的押运员,2名交接业务员(如有其他临时任务的交接业务员由采购人担任除外)。供应商应统一着装,配带有关证件,以便于采购人识别。押运人员及运钞车辆的标识标志如有变换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至少提前两天将变动的人员与车辆标识标志的式样资料书面提供给采购人。 6.应按约定押运线路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约定押运线路的安全和财产不受侵害,发现不安全因素和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置。 7.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押运、寄库保管的款物购买以采购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保险金额应能够足额支付采购人的有关赔偿。 |
≤489150元/年 |
48.915/年 |
2 |
押运交接验证系统的购置及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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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押运护送服务 |
采购人日间临时业务配送及本合同期内增设的离行式ATM机清机加钞、上门收款服务等需要供应商临时押运护送的服务。 |
文成县域内每次每点≤320元 |
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内 |
温州城区至文成县域的每次押运费首个点≤1500元,次点起≤320元 |
1.2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取1家成交供应商。采购预算(含税)48.915万。
1.3服务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区域内3处金融网点。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成交供应商达到采购人各项考核目标(满意程度等),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
1.6★最高限价:详见1.1“报价要求”内容。供应商报价超过该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经公开采购公告后,前来响应的供应商仅有一家。经审批后,采购人将与改单位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温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3日,共5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电话:15397010983
邮箱:zhaozihan.gyl@chinaccs.cn
地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