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一 |
1 |
企业形象宣传片 |
时长8分钟,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支 |
2年 |
95 |
2 |
专题片 |
时长8分钟,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支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95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拍摄地址:浙江省境内;
(4)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人工费、设备使用费、制作费、策划费、物流费、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企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供应商需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4.2获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省邮政公司1513室;
4.3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响应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ZJPOST-FW-20004/文件);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4文件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 4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省邮政公司四楼五号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无需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329号省邮政公司
邮 编:310000
项目联系人: 蓝工
电 话:0571-87269662
--户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众安支行
--账 号:1202021719900818028
--电子邮件:513702601@qq.com
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