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安检机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No.JHPOST2020-0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满足采购人邮件处理需求,每个合同包选择1家成交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
3、采购内容:本项目分2个标包,其中包一为安检机全保服务,7台安检机全保服务,其中金华5台,东阳、永康各1台,投标限价2万元/年/台,预计合同金额为14万元;包二为安检机计件服务,投标限价4000元/趟。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要求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限 |
采购量 (项)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包1 |
安检机全保服务 |
1-1 |
安检机全保服务 |
1.全地区安检机统一维护所有品牌; 2.含人工的现场上门服务,含配件费用,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拆除(不含搬运),系统的升级; 3.维保商提供一年4次的全面预防性维护; 4.7*12小时服务标准,每天服务时间:8:30——20:30;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
项 |
≤35000元/年/台 |
100% |
1年 |
1 |
14 |
合同包2 |
安检机计次服务 |
2-1 |
安检机计次服务 |
1.全地区安检机统一维护所有品牌; 2.含人工的现场上门服务包括设备的日常检修、安装调试、拆除(不含搬运)及系统升级等,配件费用另算; 3.7*12小时服务标准,每天服务时间:8:30——20:30;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1 |
项 |
≤4000元/趟 |
100% |
1年 |
1 |
10 |
注:①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②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外包方式:按台(趟)外包;
(3)服务地址:见附件:安检机设备清单(附设备安装地址)
(4)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软硬件维护、培训、巡检、配件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应答产品的维保服务资质;
(5)须为设备制造商,或能提供相应设备维保服务的维保服务商(需提供承诺能提供原厂配件的承诺函)。
(6)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有维保类似设备的业绩。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 2019年3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或现场获取(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07室);
3)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整(¥0),售后不退;
4)应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缴款凭证,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JHPOST2020-04-应答人名称-文件费);
5)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b.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d.标书费缴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e.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f.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4月8日9:00-9:30;
2)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评标会议室纸质投标文件递
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8、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0元(大写:万元);
2)递交形式:现场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密封缴纳(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No.JHPOST2020-04)。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79-82360085,15906896362
--电子邮件:6540043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