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仙居县分公司2020年杨梅“极速鲜”项目邮件处理外包服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3-17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仙居县分公司2020年杨梅“极速鲜”项目邮件处理外包服务,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O.TZPOST-FW-20014

  二、磋商内容

  本项目采购为加快仙居县分公司2020年杨梅“极速鲜”项目处理场地、收寄点封发处理,负责杨梅收寄、分拣、封发、装卸,优化杨梅处理流程,节约处理成本,满足仙居县分公司杨梅极速鲜项目日常运作的需求;

  三、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6万元(含税)。

  四、服务地点:仙居县下各小微园处理场地、采购方指定仙居境内各杨梅生产区、采购方指定的客服地址。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46万元;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合同包名称

  服务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要求

  服务期限

  预计采购量(万件)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权重

  合同包一

  1-1

  仙居县分公司2020年杨梅“极速鲜”项目邮件处理场地外包--服务

  杨梅处理

  1.采购方指定的杨梅件处理中心。处理工作内容杨梅邮件核对、接收、扫描、安检、收寄、分拣、封发、装卸、贴面单(面单套袋)、贴标签单、退件处理等工作。

  件(袋)

  ≤0.6元/件

  预估50天

  30

  18

  39%

  1-2

  仙居县分公司2020年杨梅“极速鲜”项目邮件辅助处理---市场部分

  杨梅辅助处理

  1.采购方指定仙居境内各杨梅生产区各杨梅市场、冷库(具不确定性)作好蹲点值守,配合采购方揽收并发运到处理场地;主要是根据采购方的要求从事杨梅件的揽收工作,揽收工作操作步骤如下:杨梅邮件核对、接收、扫描、安检、收寄、分拣、封发、装卸、贴面单(面单套袋)、贴标签单、退件处理等工作。

 

  ≤0.8元/件

  预估50天

  30

  24

  52%

  1-3

  仙居县分公司2020年杨梅“极速鲜”项目邮件辅助处理--客服

  杨梅辅助处理

  1.辅助售后客服工作(全过程跟踪客服);

  件

  ≤0.20元/件

  预估50天

  20

  4

  9%

  (2)外包方式:服务外包;

  (3)服务期限:50天(预估);

  (4)报价:本项目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5)作业时间:内部场地人员11:00-次日1:00;市场部分人员9:00--24:00;客服人员8:00-24:00。

  (6)采购人资源配置:

  生产所需的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位于仙居县下各小微园处理场地。注:生产所需的水电等处理耗材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

  (7)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发售采购文件开始后五天内,组织安排潜在应答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现场核实签字为准),供应商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六、需求归口管理部门: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运营管理部;

  七、质量标准:符合“服务要求”见磋商文件。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5、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需提供业绩证明,不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3月17 日至2020年3月19 日每天上午8:00 -11:30 ;下午14:00-17 :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招标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招标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TZPOST-FW-20014-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合同包15000元/合同包收取,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TZPOST-FW-20014-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十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察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3 日 17 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6-8883309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联系人:李女士

  邮 编:318000

  电话:0576-88833380

  电子邮箱:3851544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