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淮安市金湖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及门卫保安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3-17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金湖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及门卫保安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WKHAZBDLYZ20200300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淮安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金湖县分公司提供门卫与金融网点保安服务。

  1.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金湖县分公司金融网点及门卫保安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内容: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86.468万人民币(含增值税)。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金湖县。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含增值税最高限价,供应商磋商报价任意一项高于对应的含增值税单项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服务内容

  含增值税最高限价

  门卫与金融网点保安服务

  3100元/人/月

  代班保安服务

  130元/天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社会组织、企业或者民办非企业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 100 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7年1月1日后参选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03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

  备注

  1

  供应商名称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法定代表人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公司地址

 

  10

  办公电话

 

  11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成交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采购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12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13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14

  发票联系人姓名

 

  15

  发票联系人电话

 

  16

  发票收件地址

 

  注:

  1.将以下内容发至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4.3条要求的磋商代理机构邮箱:

 

  (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3)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凭证;

 

  (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5)开户许可证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6.XX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7.XX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并按如上资料顺序(除(1)Excel表格外)要求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4.3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0 年 03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4.2条所要求的材料发送至 zhangjiexin.jswy@chinaccs.cn ,磋商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4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金湖邮政保安+文件费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3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邮政大厦七楼700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淮安市分公司 

  地址: 淮安市淮海南路130号 

  联系人: 虞工 

  电话: 0517-83975678 

  磋商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B座10楼 

  联系人: 张昊驰、张洁心 

  电话: 13357968338 

  电子邮件: zhangjiexin.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号: 9558854301002835087 

  账户名称: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0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