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武义县分公司2020年快递包裹主动客服业务外包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ZT-2020-010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快递包裹主动客服工作,包括主动邮件查询、客户投诉、撤件办理、异常监控处理等;延伸服务包括:突发信息预警、电商好评维护、月度质量报告、上门服务、定期回访客户。
1.2采购内容: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人员岗位数量需求 |
日均出口业务量配比 |
服务期 |
报价要求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合同包1 |
1 |
主动客服采购 |
主动邮件查询、客户投诉、撤件办理、异常监控处理等;延伸服务包括:突发信息预警、电商好评维护、月度质量报告、上门服务、定期回访客户。 |
9个 |
5000件/人 |
1年 |
≤0.034元/件 |
55.24 |
1家 |
1.3本采购项目估算金额为:55.24万元(含税),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1.4服务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北岭新区。
1.5结算标准:服务费由服务供应商开具发票,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日均处理量=自然月总处理量/自然月天数。
1.6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件计价,设置最高限价为每件处理单价不超过0.034元。
1.7报价要求: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材料费(如有)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1.8服务时间:每天早8:30至17:30,其中双十一期间(13号至20号)增加工作时间到晚8点。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1.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1.3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1.4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供应商必须具备本项目类似经验业绩,至少提供一份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或中标通知书。
1.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3月16日09时00分至2020年3月18日17时00分,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报名并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手机号码:15967964006】。
3.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磋商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磋商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5日14时30分
4.2 递交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会议室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4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任工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735749992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
电 话:18969114900、1596796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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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aoyj@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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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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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