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城东营业所装饰工程,项目已审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预算金额48.73万元。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城东营业所装饰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NO.TZPOST-GC-20001
3、项目概述:本项目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负责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在温岭市。装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夹层面积约64平方米。实际内容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土建、电器、给排水、拆除及垃圾清理等(具体数额工程联系单为准)。施工工期60日历天。保修期为2年。
施工地点:温岭市横湖中路29-31-33。
4、磋商内容:
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46.3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明细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
下浮率 区间 |
施工期限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 (元) |
合同包1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城东营业所装饰工程项目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土建、电器、给排水、拆除及垃圾清理(具体数额工程联系单为准)等项目,装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夹层面积约64平方米,施工工期60天,保修期二年。 |
元 |
46.3万 |
5%-12% |
60天 |
46.3万 |
注:(1)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2)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46.3万元(含税),响应人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工程主要材料品牌规格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温岭市分公司要求采购。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合法运作并独立于磋商人和磋商代理机构。
2、响应人资质要求;(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响应人的项目经理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3)响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需提供至少1份自2017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30万元以上同类项目(指银行网点装修类施工)的网点装修业绩,同类项目认定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合同内容页、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原件备查。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4、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对近期内有发生过拒签合同、施工质量问题、工期拖延、工程转包等行为以及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以需求管理部门或需求单位提供的书面文字材料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806办公室。
2、获取时间: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由招标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磋商文件。
五、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27日上午10:00时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9年2月27日上午10:00时
响应文件提疑时间:收到磋商文件后3天内
响应文件答疑时间:开标前3天内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八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以公开竞争性磋商为主要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zjpost.com)上发布。
八、文件费及保证金:
1、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售后不退;
2、保证金额:按8000元/家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3、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4、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GC-20001-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九、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察室。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6-88833090。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联系人: 李女士 洪先生
邮 编:318000
电话:0576-88833380 0576-88833013
电子邮箱:3851544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