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情况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金东邮件处理中心灭火器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推荐如下:
(1)投标报价:
排名 |
供应商 |
采购内容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增值税率 |
1 |
金华市华众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
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
41 |
34900 |
3% |
3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
380 |
||||
2公斤车载ABC干粉灭火器 |
32 |
||||
2 |
兰溪市宏安消防器材商行 |
4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
50 |
40760 |
3% |
3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 |
400 |
||||
2公斤车载ABC干粉灭火器 |
33 |
(2)质量:合格;
(3)交货期/服务期:满足业务要求;
(4)评审情况:本项目2020年1月15日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金华市华众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和兰溪市宏安消防器材商行的质量和服务均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且按报价排名最低,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5)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公示期
公示期: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8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监察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迪耳路45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982360085/15906896362。
电子邮件:65400439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