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本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177.9万元;
范围:(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对团体人身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住院津贴、社保补充医疗保险、疾病门诊保险等投保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参考人数如下,按实际投保人数结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人数(预计) |
1 |
补充医疗保险(邮政) |
约5590 |
2 |
补充医疗保险(速递) |
约1293 |
3 |
补充医疗保险(速递劳务工) |
约3743 |
(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投标人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同一法人的保险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加投标,符合保监会关于保险经营区域的政策规定。
5) 投标人2018年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110%以上。
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4.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于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6日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到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4楼2412领取磋商文件。联系人:马小姐,联系电话:83882975.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 9时00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纸质文件递交,联系人,陈夏泓,电话0755-83882844.供应商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装中递交。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时间:2020年1月13日 09时30分
磋商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1-24层
邮 编:518048
联 系 人:马岩
电 话:0755-83882975
传 真:
电子邮件:45064222@qq.com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