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靖江市分公司空运业务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告

2019-12-06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靖江市分公司空运业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JSTZCG-2019-12-86 )项下的货物和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靖江市分公司空运业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JSTZCG-2019-12-86

  采购内容:空运业务外包服务货物运输与交付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因项目需求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空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其中以广州地区需求量最多,需要供应商能当日按照采购人需求将货物送达至指定地点,时间周期要求高,同时能够接受较长的报账周期,故选择具有自主夜航包机且具有独立航班班次同时具备运输效率高等优势的航空运输企业合作。

  拟定该项目唯一供应商:无锡顺航空运有限公司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5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类证书: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资质(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7年1月1日后参选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三、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发出后三日内(即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9日)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9号号

  联 系 人:      陈经理         

  电    话:     18105263620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

  联 系 人:         龚健              

  电    话:   17315990303             

  电子邮件:gongjian1.jswy@chinacc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