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农产品运营中心、电商培育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29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次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农产品运营中心、电商培育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已审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招标编号:TZPOST-HW-19015

  二、磋商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及各县市分公司的农产品运营中心、电商培育基地的设备进行条购,主要设备包括投影仪、收银机及配套设备、办公电脑、一体查询机和触摸电视机。

  三、本采购项目估算为:47.784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四、服务地点:台州市;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预估总采购额47.784万元;

  合同包号

  货物名称

  报价要求(元)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辆)

  合同包1(主要参数要求详见附件)

  投影仪1(包含150寸幕布)

  ≤13500

  2

  投影仪2(包含120寸幕布)

  ≤7700

  1

  收银机及配套设备(包含主机,钱箱,小票打印机)

  ≤3500

  14

  扫描枪

  ≤190

  14

  电子称(10-30KG,双面显示屏)

  ≤820

  14

  点钞机

  ≤2100

  14

  一体查询机

  ≤6500

  9

  触摸电视机

  ≤13500

  1

  办公电脑

  ≤3980

  70

 

  (2)报价: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供应商完成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需求部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市场部;

  七、质量标准:符合“质量要求”见磋商文件。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开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3.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定的生产和销售资质,应出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厂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销售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保证全部为出厂标配。

  4.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6.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响应;响应人处于破产状态。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9 日至2019年12月3 日每天上午8:30 -11:30 ;下午14:00-17 :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投标人将标书费存入磋商人账户并取得汇款或缴款凭证,交磋商人,作为标书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HW-19015-投标人名称-标书费);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标书费缴款或汇款凭证并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6)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磋商文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磋商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TZPOST-HW-19015-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十一、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察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5 日 17 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6-88833090。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联系人:林先生、李女士

  邮    编:318000

  电话:0576-88833051 0576-88833380

  电子邮箱:3851544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