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漯河市分公司电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委托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漯河市分公司电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郑州GTXH-2019-336
2.2 项目地址:漯河市龙江路西段北侧
2.3 项目概况:在郊区邮政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厂房内原有一层建筑物基础上进行夹层改造,改造扩建为三层生产用房,改造新增面积为914平方米,门式钢架轻型钢结构房屋。
2.4 施工范围:漯河市分公司电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6标段内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漯河市分公司电商用房改造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项目工期:3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已进行过企业信息备案登记;
3.5供应商2017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3.7.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3.7.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8潜在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潜在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8.2潜在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3潜在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8.4潜在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9本磋商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参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进行报名。
报名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4.2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4.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4.2.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2.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2.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5供应商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上的企业信息、资质等级、注册人员(包括拟派项目经理)等相关查询内容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2.6供应商2017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4.2.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4.2.8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营业执照信息”、“经营异常信息”、“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等相关查询内容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2.9承诺书(按招标公告第3.8条款如实承诺);
4.2.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时请出示4.2.2、4.2.3、4.2.4、4.2.7的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备注: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5.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2月13日14:30整(北京时间) ;
地点: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9333150
招标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商鼎路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B座1523室
联 系 人:全女士
电 话:0371-5853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