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双十一”旺季紧急临时用工采购(项目编号:ZJZT-2019-2419),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为保证2019年“双十一”旺季平稳渡过,现需紧急采购临时揽收工115人。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370300元(含税)。
1.3服务地点:义乌市。
1.4本项目划分1个合同包,1个品类,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按时计价,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预估采购量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合同包 |
1 |
“双十一”旺季紧急临时用工 |
“双十一”旺季邮件揽收紧急临时用工服务,主要包括快递包裹揽收、装卸等 |
≤30元/小时/人 |
小时/人 |
115人 |
10天 |
37.03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主要考虑旺季生产因素,结合目前的业务增量情况,在“双十一”期间为保证生产平稳过度,且时间紧迫,且所需用工人员量大。
经过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筛选、咨询,仅义乌市臻信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有能力满足本次紧急采购的人员作业需求。
与此同时,该唯一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必须具备两年以上的经验业绩,提供至少一份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综上,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本次采用单一源采购方式从义乌市臻信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义乌市臻信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1日,共5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义乌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义乌市南门街300号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胡工 |
邮 编:310014 |
电 话:18757865594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钱睿娴 |
电 话:18969114900、15305825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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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zhaoyj@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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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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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7331110182200079959 |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分公司
日 期: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