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重庆易租车辆租售(项目编号:HZPOST-FW2019-43),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为确保双十一生产平稳运行,弥补各生产单位投递能力缺口,拟租赁电动汽车17辆,车型EK05,公告车型号CRC5021XXY-LBEV。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91.8万元/3年(含税)。
1.3服务地点:湖州市。
1.4本项目划分1个合同包,1个品类,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最高限价)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元) |
合同包1 |
电动汽车租赁服务 |
电动汽车整车(“整车”指17辆保险、年审以及相应的售后等服务 |
1500元/月 |
辆 |
租期3年 |
918000元 |
1.5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3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为确保双十一生产平稳运行,弥补各生产单位投递能力缺口,依据前期对各营业部走访调研,拟新增投递汽车17辆,车辆租金费用需含保险、年审以及相应的售后等服务。经市场调查摸底,联系了湖州八匹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长兴亚杰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德清华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易租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只有重庆易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有现车满足11月9日前到位,且租赁价格最低。
与此同时,该唯一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4、具有自有产权证明。
综上,本项目为特定车辆租赁,具备单一性,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四条“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源采购方式从重庆易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重庆易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6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电话:18006630008
联系人:陈工
邮箱:544464102@qq.com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日 期: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