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分公司包装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1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分公司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分公司包装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NYZ2019114) ”项下的货物及服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报价人前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各市使用的新标准邮政包装箱采购,接收地点涉及全省14个市分公司,订购数量据实结算,合同履约期为2年。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应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包装箱供货案例;

  (4)投标人所投包装箱必须为中国邮政管理局或辽宁省邮政管理局监制产品;

  (5)投标人必须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 格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领取磋商文件:

  (1)领取磋商文件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14楼

  (2)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谢玉亮 联系电话:024-22562358 13898888615

  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中国邮政管理局或辽宁邮政管理局颁发的产品监制证复印件。

  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时间:2019年12月4日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上午10点整。

  5、递交响应文件必须提供2种符合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箱样品。

  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14楼采购中心

  6、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报价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报价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报价人在磋商当日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