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苟各庄支局供暖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苟各庄支局锅炉进行蓄热电锅炉供暖改造。供暖面积500平方米,电取暖功率30KW。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要求的合理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1-13 至 2019-11-19,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和平社区锦泰花园 A 区 3 栋 1 单元 101 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
3、“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打印版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版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内容要求齐全,清晰可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25 09:30:00,地点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和平社区锦泰花园 A 区 3 栋 1 单元 101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罗萨大街15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邮编: |
71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吴红亮 |
电话: |
0312-8736313 |
电话: |
0312-5678876 |
传真: |
/ |
传真: |
0312-5678876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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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xzbxaxq@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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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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