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项目电瓶叉车采购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08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项目电瓶叉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XYZ-2019063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19年邮政农村电商一体化运营建设项目电瓶叉车采购项目主要购买4台电瓶叉车,主要用于南宁宾阳、贵港桂平和崇左电商仓配中心,供货期要求为20日历天(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计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电瓶叉车 4台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响应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所报价响应的设备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经销许可证或项目授权书、供货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文件。
(三)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9年11月 8 日至2019年 11 月13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金浦三支路1号1514室登记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文件)。本项目不提供采购文件邮寄。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14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
(二)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2楼评标室。
(三)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四)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将在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办公大楼2楼评标室进行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参与磋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详细地址: 广西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
邮    编: 530088
项目联系人: 朱先生
电    话:0771-319385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