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TZCG-2019-10-66)
本采购项目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报刊分发外包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JSTZCG-2019-10-66),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采购人发展需求,现针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报刊分发外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报刊分发外包项目(第二次)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方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报刊分发外包业务工作。
采购内容及估算金额 |
采购内容 |
预计数量(件)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份(含税) |
最高限价金额(万元)(含税) |
报刊分发外包 |
41631552 |
0.018 |
74.94 |
|
最高限价金额 |
74.94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金额:74.94万元人民币(含税)
本项目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服务地点:泰州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4.94 万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总价最高限价或不满足分项报价的最高限价要求,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 劳务外包或业务外包或服务外包等外包业务内容,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 。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7年1月1日后参选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报刊分发业务外包合作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为准。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成交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30分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备注 |
1 |
供应商名称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
2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
3 |
法定代表人 |
||
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5 |
纳税人识别号 |
||
6 |
开户银行 |
||
7 |
户名 |
||
8 |
银行账号 |
||
9 |
公司地址 |
||
10 |
办公电话 |
||
11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成交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采购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
|
12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
13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
||
14 |
发票联系人姓名 |
||
15 |
发票联系人电话 |
||
16 |
发票收件地址 |
||
注: |
1.将以下内容发至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4.3条要求的磋商代理机构邮箱: |
||
(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
(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
(3)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凭证; |
|||
(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
(5)开户许可证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6.XX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
|||
(7)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7.XX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
|||
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并按如上资料顺序(除(1)Excel表格外)要求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
4.3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30分至 2019 年 11 月 1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4.2条所要求的材料发送至gongjian1.jswy@chinaccs.cn,磋商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4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泰州报刊分发外包+磋商文件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报名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鑫龙飞世纪大酒店门口电信营业厅旁)。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西路69号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扬州路600号
联 系 人: 丁经理 联 系 人: 龚健
电 话: 135052399880 电 话: 17315990303
电子邮件:gongjian1.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