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网点保安(大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JSCZCG-2019101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常州市分公司网点保安(大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为满足采购人发展需求,现针对常州市分公司邮政网点保安(大堂)服务,共61处网点的保安(大堂)服务岗等,包括:标包一:城北、城南38个网点5107200元人民币(含税)/两年;标包二:城中23个网点3091200元人民币(含税)/两年。供应商另代支付保安(大堂)人员业务办理酬金(其中采购人另支付法定税金)。(本项目供应商须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投标人实际情况)。
1.3服务期限: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本次采购后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2年。)
1.4★1.4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600元人民币/月/网点((含税),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处理。
1.5服务地点:常州(含中心城区及武进区、新北区)各邮政网点。
1.6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
标包一:城北、城南网点实施保安(大堂)外包服务工作等,成交人数量为一人;
标包二:城中网点实施保安(大堂)外包服务工作等,成交人数量为一人。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供应商可以投任一个或两个标包,但每个供应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包。开标顺序为先标包一后标包二,评审顺序同开标顺序。供应商被磋商小组选为标包一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标包二的成交候选人推荐。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供应商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承诺保安上岗前提供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7年1月1日后供应商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4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提供一份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签订的单项金额不少于50万的保安服务类业绩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供应商在常州市有服务机构。(已有常驻机构的,如在常州市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外地企业提供产权人为供应商(含下属分支机构)在常州市区的房产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租赁人为供应商(含下属分支机构)在常州市区的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其有效期限须在服务期限之后);如以上均无,则提供成交后一个月内在常州市区设置服务机构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其有效期限须在服务期限之后),所有资料原件备查。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6.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磋商、参选、磋商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10 月 24 日 8 时 30分至 2019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
(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备注 |
1 |
供应商名称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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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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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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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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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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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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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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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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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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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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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
该联系人作为往来函件、澄清、成交通知书或电子发票等的接收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如提供信息不正确,采购人不承担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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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本项目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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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本项目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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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发票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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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发票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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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发票收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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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将以下内容发至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4.3条要求的磋商代理机构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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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Excel表格(可编辑版Excel),文件名:1.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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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Excel表打印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2.XX公司项目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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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凭证(JPG格式),文件名:3.XX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的汇款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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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业执照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4.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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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户许可证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5.XX公司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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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6.XX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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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名:7.XX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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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报名材料不需要压缩,并按如上资料顺序(除(1)Excel表格外)要求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
4.3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中4.2条所要求的材料发送至 yuxi2.jswy@chinaccs.cn ,磋商代理机构将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4.4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 常州保安标书费(标包一/二) ”。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
汇款事由:常州保安标书费(标包一/二)
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4 日 9 时 30 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武北路28号步步高商业广场2号楼26楼会议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磋商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常州市分公司 磋商代理机构: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中路8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 系 人: 余工
电 话: 0519-88107727 电 话: 15861860137
电子邮件: yuxi2.jswy@c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 号: 955885430100283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