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本仓库搬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 采购人自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8.484万;
范围:(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洪湖仓库负责全司业务材料的收发存管理,主要包括生产使用的业务单式、用品用具等。目前为保证物资供应,仓库根据装卸搬运的实际需求提前一天预订一名服务人员到洪湖仓库进行搬运分拣,每季度按实际用工天数结算。预计全年月搬运天数202天,平均每月搬运16.8天。(2)磋商完成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仓库搬运年度供应合同,合同期为两年;(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 供应商必须具有装卸搬运相关资质。
4) 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仓库搬运类项目业绩(业绩时间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签字盖章页)、采购订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要求单个单项合同或同一框架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2万元或以上)。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4.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请于2019年10月18日至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1日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均加盖公章)到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4楼2412领取磋商文件。联系人:陈夏泓,联系电话:83882844.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 9时00分
递交方式: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纸质文件递交,联系人,陈夏泓,电话0755-83882844.供应商超过递交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装中递交。
6.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时间:2019年10月28日 09时00分
磋商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21-24层
邮 编:518048
联 系 人:陈夏泓
电 话:0755-83882844
传 真:
电子邮件:571005506@qq.com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