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19年市民卡制卡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ZJZT-2019-1864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2019年市民卡制卡机设备租赁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为完善市民卡银行服务网点建设,满足全市邮政市民卡相关业务开办的需求,急需采购44套市民卡制卡机设备租赁服务,包括制卡机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保。采购数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具体如下:
合同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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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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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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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整机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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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最高含税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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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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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内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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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服务期内含税采购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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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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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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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卡机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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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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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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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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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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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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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所涉及的租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服务需求。)
本项目框架上限为132万元(含税),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限价为30000元/台(含税)。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推荐3家或2家成交候选人,确定1家成交人,成交份额100% 。服务区域:温州邮政全地区44个代理金融网点。(具体地址根据采购人指定)。框架服务期:2年。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3.2 应答人企业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3 应答人必须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租赁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5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8 本次应答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应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代理商应答,否则均将按无效应答处理;
(2)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应答的授权文件(唯一);如制造商授权的1级代理商无法参加本项目,1级代理商可再次授权给其他唯一的代理商,其他代理商不可再向下授权。(需提供制造商唯一的授权文件及一级代理商的唯一授权文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21条“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应答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采购文件服务,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5日,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bpt.zjzttx.com.cn,在线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购买,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先注册(免费注册,网站首页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购买)。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868806889 。
5.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系统银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的费用,不接受现金)。
注:代理机构仅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评审阶段审核。
5.3、经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承担。
5.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报名后,登录http://zbpt.zjzttx.com.cn,选择“我参与的项目”--供应商门户--购标信息--发票信息--点击查看/下载。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10月29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6.2、递交地点:温州大道2411号邮政分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老火车站东首)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4、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http://www.chinapost.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7-880889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5】
联系人:【林友成、赵阳君、刘克柏】 电话:【13868806889】
传真:【0571-85174980】 电子邮件:【1468380371@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账号:【7331110182200079959】
打 款 备 注:市民卡制卡机设备租赁+186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