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进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NO.TZPOST-FW-19035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磋商条件
磋商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进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已审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进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NO.TZPOST-FW-19035;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为完善邮件收寄及内部处理流程规范,满足浙江省玉环市分公司进出口快包邮件处理业务外包、包含装卸车、分拣、混合收寄、集包、扫描等;
4、磋商内容:
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98.5500万元,明细详见下表: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服务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计采购量(万件)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玉环市进口快包邮件外包 |
1-1 |
进口邮件处理 |
1.进口全流程邮件处理(包括邮件的装卸、分拣、信息发运,以及处理中心场地的卫生安全等)。 2.日均处理进口邮件约0.8万件,具体流程见附件; |
件(袋) |
<0.18元/件 |
1年 |
292 |
52.5600 |
合同包二 |
玉环市出口快包邮件外包 |
1-1 |
出口邮件处理 |
1.出口全流程邮件处理(包括邮件的装卸、分拣、集包、信息发运,以及处理中心场地的卫生安全等)。 2.日均处理出口邮件约0.7万件,具体流程见附件; |
件(袋) |
<0.18元/件 |
1年 |
255.5 |
45.99 |
注:(1)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详见附件。具体采购额以实际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2)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3)本项目/包设有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5)各项目服务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实际服务时间变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5、成交原则:
(1)按综合得分(两包合计分值)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两包最终只确定一名成交人。
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因素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因素得分、技术因素得分、商务因素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不得弃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排序。
(2)成交人因各种原因弃标,可按评审名次顺序递补成交候选人。
(3)成交人排序:确定2名成交人的,成交人价格分差小于2分(按小数点后2位计,不能四舍五入)时,成交人排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成交人价格分(按小数点后2位计,不能四舍五和入)差大于等于2分时,成交人排序按价格分由高到低排序。
(4)当第一成交人合同无法履行时,执行第二成交人合同。
6、经两轮公开磋商后,有效应答人只有2家时,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如下:
(1)磋商小组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初审,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经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澄清和磋商后,将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与澄清和磋商有关的书面补充文件及最终报价;
(3)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如最低报价相同,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成交候选人。
商务报价为磋商后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磋商评分标准与招标采购评分标准一致;
7、经两轮公开磋商后,有效应答人只有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成交原则如下:
供应商的质量和服务均能够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情况下,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3、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应内容;
5、从事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外包项目1年及以上,具备至少一家成功案例;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未被列入浙江邮政企业黑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岳头小区西苑小康楼16幢1F(西太和路与群英路交汇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响应人报名邮箱;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磋商文件。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在发售采购文件开始后,组织两天时间安排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现场核实签字为准),供应商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时间:2019年10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广陵路136号;
联系方式:陈云飞0576-87213345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下午2:30时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9年10月18日下午2:30时
响应文件提疑时间:收到磋商文件后3天内
响应文件答疑时间:开标前3天内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七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zjpost.com)上发布。
九、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20000元/家收取,所有磋商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NO.TZPOST-FW-19035-响应人名称-磋商保证金)。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察室。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6-8883309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地址: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联系人:陈先生 李女士
邮 编:318000
电话:0576-88833058 0576-88833380
电子邮箱:385154402@QQ.com
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岳头小区西苑小康楼16幢1F(西太和路与群英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瑜
邮 编:318000
电话:13136161733
电子邮箱:13762354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