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mg2019gc0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邮政国际商业快件监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邮政国际商业快件监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邮政国际商业快件监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呼和浩特邮政国际商业快件监管中心消防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响应人,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响应;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响应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经理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响应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7、响应企业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只限工作日,现场获取。响应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如资料不全, 拒绝接受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 169 号内蒙古邮政公司 18 楼 1811 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698304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 169 号内蒙古邮政公司 2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 169 号内蒙古邮政公司 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验评标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磋商人必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磋商文件。
磋商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响应磋商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采购人只接受响应磋商人在磋商当日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采购中心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 169 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71-6983033
电子邮件:560446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