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综合楼智能会议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7-30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简称:中邮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就中邮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综合楼智能会议系统”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关于涪陵片区分公司综合楼装修项目配套及档案室改造的批复》(渝邮分[2019]11号),渝邮涪陵分办公会纪[2019]0530号文同意实施,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招标项目内容((具体见第三部分项目采购要求)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简称:中邮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综合办公楼智能音控会议系统

  20

  0.5

 
 

  二、资金来源

  谈判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预算金额为   20    万元。

  三、采购编号FLYZ-2019-0702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音响系统生产或销售的法人。不是音响系统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音响系统生产企业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家鲜章)。投标人在提交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载有:音响设备系统等的生产、销售、代理等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2.投标人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注册资本金≥5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重庆市范围内的投标人,在重庆范围内应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合法分支机构(提供注册营业执照大原件备查)。

  3.为了确保业主采购产品的品质稳定,对音响系统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必须≥5000万元(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进行核查其真实性),且具备ISO9001和ISO14001体系认证证书,品牌必须是生产企业正/本品,不得冒用其他品牌贴牌,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全权承担。

  4.为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要求音响系统生产企业提供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构)本次业主采购音响及类似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特别要求:本项目是公司形象工程,故本次采购产品必须是国内一线品牌。

  五、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7月29日

  2.领取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9号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投标人需携带:①营业执照;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5、答疑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日

  六、应答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5日下午14:30点止

  (二)递交地点: 重庆市涪陵太极大道9号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求,其应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应答文件;

  2、应答文件按要求密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采购投标保证金:2019年 8 月 5 日14:3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电子回单附在应答文件上,但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四)应答时间:2019年 8月 5日下午14:30点(如遇特殊情况,以通知为准) 

  (五)应答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太极大道9号)生产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七、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伤或损害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二)保证金缴纳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前款项以转账方式划至以下账户:

  户  名: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坪支行                 

  帐  号: 3100 2132 1900 0004 741                 

  用  途:投标保证金

  备  注:进帐单需注明“涪陵区分公司综合办公楼智能音控会议系统 ”采购项目

  (三)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8月5 日14:30前)

  (四)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采购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五)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确定后,即可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正式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后,即办理无息退还。

  (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应答文件的;

  2、在应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采购结果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文件的;

  4、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应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本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八、其它

  (一)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和签章,或不按时提交有效足额保证金的,恕不接受其应答文件;

  (二)因投标人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采购单位未能将采购补充文件通知投标人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三)报价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参加应答及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五)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投标有关规定

  (一)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由采购人电话告知投标人;无论投标人接收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   

  联 系 人:赵寅                    地    址:涪陵区太极大道9号

  联系方式:15086712612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