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邢台市分公司110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邢台市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邢台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单一来源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范围:采购单位需求的全部内容;
3.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邢台辖区内备案登记的合法服务公司,持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安防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备案及资格证书。
3.2 参与企业所提供的联网报警服务及联网报警设备须具备与当地公安局110技防报警中心联网,必须是邢台市公安局指定的全市金融企事业单位与110联网的报警安装维护单位,并提交邢台市公安局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合同、协议、合作书或下发的合作公函)。
3.3营业执照(与本次招标有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范围)、开户许可证; 3.4 企业征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企业信用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打印网上公示页并加盖公章)。
3.5 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邢台市华威保安技防有限公司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24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邢台市桥东区开元生活广场C座1310A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单面复印)1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开户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7月29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邢台市分公司南三楼会议室
7.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邢台市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556号
联 系 人:田连停
电 话:0319-2688622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 系 人:王俊晓
电 话:18333925562
电 子 邮 箱:183339255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