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内容:
61 |
邯郸市地区-零散货物采购入围 |
入围3家 |
62 |
邯郸市地区-广告及印刷服务入围 |
入围5家 |
更正为:
61 |
邯郸市地区-零散货物采购入围 |
入围4家 |
62 |
邯郸市地区-广告及印刷服务入围 |
入围6家 |
2、原公告内容:“3.3企业征信,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企业信用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打印网上公示页并加盖公章);”
更正为:
“3.3企业征信,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企业信用且未被列入黑名单(打印网上公示页并加盖公章);”
3、原公告内容:“3.5此外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包组供应商还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
“3.5此外零星工程维修服务包组(包括第4、8、12、16、20、24、28、32、36、40、44、48、52、56、60、63包组,)供应商还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原公告内容:“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高开区世纪大街北高速口康业商务酒店三楼第八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更正为: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高开区世纪大街北高速口康业商务酒店三楼第八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