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DZ(2019)XZYZ(G)006]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19年度徐州市邮政职工体检项目(县区)进行公开采购。该项目已发布两次公开招标公告,其中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报名单位均不足三家,且第二次公告后各有两家单位报名,根据采购流程现转为竞争性磋商方式,现发布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徐州市分公司
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解放南路184号
3.联系方法:0516-83808812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周工 电话:0516-83808812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楼12层 邮编:221000
3.联系方法:0516-83663536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李静 电话:0516-83663536
三、项目编号:JSDZ(2019)XZYZ(G)006
四、采购项目
1.名称:2019年度徐州市邮政职工体检项目(县区)(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
2.数量:一项。
3.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标段二(新沂地区):共496人,全年约20.34万元人民币;
标段三(邳州地区):共583人,全年约27.98万元人民币;
标段四(睢宁地区):共546人,全年约19.66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二(新沂地区)、标段三(邳州地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徐州市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具有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性医院资质或其下属体检机构同时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提供医院等级材料,资格要求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文件);
3.在当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体检服务场所。提供机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不良体检事件发生。
标段四(睢宁地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徐州市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在徐州市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医院、专业体检中心等,资格要求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卫医政发〔2009〕77号文件);
3.在当地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体检服务场所。提供机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无不良体检事件发生。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九、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在公告发布时间内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6月16日(早9:00至下午17:00)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楼12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时需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北京时间9:30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北京时间9:30
3.开标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楼1208室)
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6月25日北京时间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北京时间9: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4#楼1208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李静
十二、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