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政高拍仪购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邮政高拍仪购置项目
采购内容:高拍仪
采购预算:83.1万元
采购编号:SY2018-63(2)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1、位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2、技术参数:无锡华通(H6-1/H5-1)。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拟采购的高拍仪,根据其技术参数、性能、安装尺寸等要求,只有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能提供此产品。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88号
五、公示期限: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采招网发必须要填写)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0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哈佛公馆裙楼三楼)
七、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5号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9-88602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哈佛公馆裙楼4楼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29-68090670
3、监督部门及邮箱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监察室
监督专用邮箱及监督通讯地址:jiandu@shanxi.postoa.com.cn;西安市唐延路5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监察室
邮政编码:710075
八、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0日